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内容

时间:2022-07-04 05:54:27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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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内容

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之后在研究、吸收了社会各界意见后又对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此次是再度向社会征求意见。

依据消费监管收入将成为可能

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不是十分严密,比如很多人把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称为是“工薪族所得税”,就是因为普通工薪族的收入比较单一,容易监管,反而成为了最依法纳税的阶层。而很多富豪、老板可以想方设法把自己的资产表现为不可监控的形式,税务部门很难确认他的收入,因而也就无法应收尽收,最终造成了税收制度的不公平。有了纳税人识别号后,不仅从收入方面进行监管,未来他买房、买车、高档消费以及投资、理财等都与识别号挂钩,就可从单纯的收入角度监管变为了收入和消费、支出等多个角度共同监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纳税公平的问题。

买房买车缴社保都要登记纳税人识别号

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都将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有税务人士分析,包括买车等达到一定金额的大宗消费可能都将登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存取款需要登记号码也不无可能,纳税人识别号就是要起到监控纳税人收入和支出的作用。税务部门就是要通过纳税人识别号实现社会全覆盖,进行税务管理。

纳税人识别号可为税收改革铺路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项纳税制度,存在着一些不合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家庭成员的社会分工开始多元化,越来越多的家庭出现一人工作、一人全职照顾家庭的趋势,这就相当于一个人的收入要扶养两到三口人。一人挣钱一人花和一人挣钱一家花都实行相同的税率,确实是不合理的。尤其是随着独生子女成为社会纳税主体后,他们赡养老人的负担日益沉重,一个三口之家可能要赡养四位老人。这意味着一名劳动者要扶养的人数比以前更多,压力自然也更大。

目前我们只能监控到公民的收入情况,而究竟有多大的支出需求并没有数据,即税务部门无法监测到你究竟有多大的负担,自然也就无法区别收税。引入纳税识别号后就将每个人的收入和支出系统关联到了一起,把他的所有收入支出都归结到一个纳税识别号下,同时也能把他的家庭、配偶、子女等都形成完整系统。

个人网店收税将不再有障碍

对于社会上争议颇多的网店征税问题也将因为纳税人识别号的推出迎刃而解。国家并没有给电商免过税,但是一些中小电商没有适合的税务登记类型,相关信息又不在税务机关掌握范围,因而出现了税务登记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稿将纳税人识别号覆盖到自然人,意味着以后在家开网店的小电商,也将按照自然人纳税人管理,有了纳税识别号,纳税理所当然。

公民须报告自己在境外究竟赚了多少钱,不仅要为自己在中国取得的收入纳税,也必须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取得的收入缴纳国内税。

“灰色收入”将无法再逃税

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其中人们的常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等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而在这些常规收入外的自行申报方面则存在着不小的漏洞,也就是所谓的“灰色收入”。‘灰色收入’不意味着是不合法收入,但由于其不在明处而导致了逃税问题。

一方面是“灰色收入”接收者有意逃税,更多的是出于不愿意让灰色收入“见光”而不愿意自行申报。由于“灰色收入”更多是以现金形式给付,就目前的监管手段而言确实存在较大漏洞。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这部分收入也需要由给付者履行一定责任,虽然没有明确代扣代缴,但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相当于把“灰色收入”放在了明处,而且这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这意味着以往可能存在灰色地带的现金往来将从付款方源头上予以控制,付款方将钱给了谁必须将其纳税人识别号登记在册,从而实现对这个部分的全程监管。

征求意见稿中表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其经济活动过程中,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付5000元以上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次给付现金达到5万元以上的,应当于5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虽然这与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其瞄准的更是目前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问题,监管效率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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