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差旅住宿费标准

时间:2024-07-10 08:56:50 文圣 其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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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差旅住宿费标准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湖南差旅住宿费标准,欢迎大家分享。

  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

  办法规定,正副省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乘坐火车坐软席,坐飞机可选头等舱;正副厅(局)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坐火车可坐软席,坐飞机只可坐经济舱;正副处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其他人员,坐火车时,标准都为硬席,坐飞机时,标准为经济舱。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处级以下(含处级)人员可乘坐城市间直达软席列车。

  办法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专门提出,对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0小时(含10小时)的,可凭车票增加伙食补助费20元;在此基础上连续乘车时间每满6小时可再增加20元,依此类推。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可加发伙食补助费20元。

  出差人员实行定点住宿

  根据规定,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限制。出差路途较远或者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出差人员应该在财政部门定点或相对固定用于接待的宾馆住宿,住宿费按定点宾馆的收费标准凭票报销;暂时没有定点或相对固定用于接待的宾馆的,原则上不得住宿四星级及以上星级的高档宾馆。

  根据规定,正副厅(局)长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开支标准为省外300元/人·天,省内300元/人·天;正副处长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开支标准为省外260元/人·天,省内200元/人·天;其他人员住宿费开支标准为省外150元/人·天,省内100元/人·天。

  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伙食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须以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报销。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50元,省内3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30元,省内15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在规定的标准内凭财政部门定点或相对固定用于接待的宾馆开具的票据回所在单位据实报销。

  工作人员离开本地城区参加会议、培训(不含脱产培训),其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凭会议、培训通知及票据在规定的标准上限内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同样按规定标准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公杂费减半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城市间交通费,扣除出差直接单程交通费,超过部分由个人自理。

  报销范围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报销原则   

  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超预算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

  4、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管字007)。

  报销流程

  1、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直属上级审查 分管副院长核准 财务人员审核--出纳结算付款。各分管领导应对差旅费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全面责任。

  2、财务人员、稽核人员、资金管理人员按规定对报销手续、预算额度、票据合法性、真实性、出差标准进行审核并对此负责。

  注意事项   

  1、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制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机票(明折明扣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过路费、过桥费等 ,无本人姓名的原始发票须在背面签名。

  2、乘坐飞机的,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往返机场的车费不予报销。

  3、出差补助天数=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发日期。

  4、须按财务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或变造原始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5、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及需报销单据明细项目、金额,经直属上级与所在部门第一负责人签批后,报学院、学校分管领导签批报销。

  6、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费的报销,按其应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计算报销金额,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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