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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6年关于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8号)要求,现就宣传月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二、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根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幼儿园、小学和家长三个层面进行宣传:
1. 幼儿园层面主要包括幼儿园阶段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习特点和学习方式,幼儿园如何萌发儿童积极入学愿望、增强儿童独立生活能力、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培养儿童学习习惯、缩小幼儿园小学环境差异等方面的内容。
2. 小学层面主要包括小学一年级课程内容的进度和要求,小学如何加强幼小互动、改进课程梯度、缩小环境差异等方面的内容。
3. 家长层面主要包括家长如何在家庭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主动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建立儿童发展档案等方面的内容。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市(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围绕宣传月的主题,从宣传内容、宣传方式、时间进度和宣传成效等方面制定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三处。
2.专家引领,科学宣传。要组织区域内幼儿园和小学广泛参与,协同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高校、相关学术团体的专业引领作用,组建专家团队,对幼儿园和小学的宣传内容精心策划、严格把关,确保宣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和推销产品。
3.创新方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种大众媒体的作用,组织启动仪式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特别是抓住新媒体“传播广、速度快、多样化”的特点,组织实施宣传月系列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教育厅还将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官方微博、海报发放等形式,支持各地开展活动。
4.及时总结,典型推广。在宣传的过程中,各地要及时发现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以文本或电子等形式进行汇总和推广,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市(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典型性做法和经验汇编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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