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温补贴规定

时间:2022-07-01 19:23:51 社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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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青岛高温补贴规定

今天开始进入六月份啦,

这预示着青岛即将进入盛夏的

蒸笼模式!

青岛高温补贴标准2016

青岛市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全部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企业现执行的防暑降温费低于上述标准的,应改按上述标准执行;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大家先不要“恐慌”,

小编有一个好消息要分享哦!

6月1日起,

高温补贴就要发放啦!

高温补贴是怎么回事?

在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具体哪些人可以享受?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

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

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那么,大家一定很关心下面这个问题了。

山东省是如何规定的?

据了解,山东省目前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2015年8月1日重新调整后的新标准,即《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

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职工未正常出勤的,

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补贴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

看看其他省份的补贴标准,

一起来比一比吧。

要知道,

少数其他省份的津贴标准

近十年都没有调整过!

而在这之前,

山东省的高温补贴是80-120元,

调整后的补贴费用足足提高了约80%!

必须为咱大山东点赞!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哟!

高温津贴不是福利!

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

茶叶、清凉饮料等物品不能取代防暑降温费,

换言之,

企业即使提供了西瓜、饮料等防暑物品,

也需要按照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

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高温来袭,我们还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这个月起,

记得查查你的工资条,

看看这笔补贴到账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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