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2016青岛高温补贴规定
今天开始进入六月份啦,
这预示着青岛即将进入盛夏的
蒸笼模式!
青岛高温补贴标准2016
青岛市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全部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企业现执行的防暑降温费低于上述标准的,应改按上述标准执行;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大家先不要“恐慌”,
小编有一个好消息要分享哦!
6月1日起,
高温补贴就要发放啦!
高温补贴是怎么回事?
在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具体哪些人可以享受?
↓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
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
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那么,大家一定很关心下面这个问题了。
山东省是如何规定的?
据了解,山东省目前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2015年8月1日重新调整后的新标准,即《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
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职工未正常出勤的,
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补贴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
看看其他省份的补贴标准,
一起来比一比吧。
要知道,
少数其他省份的津贴标准
近十年都没有调整过!
而在这之前,
山东省的高温补贴是80-120元,
调整后的补贴费用足足提高了约80%!
必须为咱大山东点赞!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哟!
高温津贴不是福利!
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
茶叶、清凉饮料等物品不能取代防暑降温费,
换言之,
企业即使提供了西瓜、饮料等防暑物品,
也需要按照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
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高温来袭,我们还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这个月起,
记得查查你的工资条,
看看这笔补贴到账了没。
【青岛高温补贴规定】相关文章:
2016河南高温补贴规定07-03
青岛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607-03
今年青岛高温补贴标准07-03
2016 深圳市高温补贴规定07-03
2016年烟台市高温补贴规定07-02
2016年六月青岛高温补贴是多少07-03
甘肃高温补贴07-02
山东高温补贴07-02
浙江高温补贴07-03
北京高温补贴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