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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
不要忘了夏天有高温补助,冬天有高寒补助。那么内蒙古的高温发放标准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
据了解,2016内蒙古高温补贴标准是按高温高寒岗亭津贴按月发放的,高温岗亭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亭津贴为230元/月,发放范畴正在33℃(含33℃)以上高温气候处置室外功课持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和正在-25℃(含-25℃)以下高冷气候室外持续功课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元和个别经济组织等用人单元劳动者。目前,内蒙古按照各旗县(市、区)每年高温高冷气候的持续天数划分出3类高温地域和6类高寒地域,要求各地域不得随便扩大高温高寒岗亭津贴发放范畴,更不得变相冒领。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还不确定。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内蒙古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按月发放,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按照规定,内蒙古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人员作业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不允许用人单位将高温高寒岗位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在33℃(含33℃)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和在-25℃(含-25℃)以下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
目前,内蒙古根据各旗县(市、区)每年高温高寒天气的持续天数划分出3类高温地区和6类高寒地区,要求各地区不得随意扩大高温高寒岗位津贴发放范围,更不得变相冒领。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
1、发放高温补贴的标准
内蒙古高温寒冷岗位津贴按月发放,高温岗位津贴180元/月,寒冷岗位津贴230元/月。
根据规定,内蒙古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人员工作地区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本地区高温寒冷岗位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将高温寒冷岗位津贴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在工资表中列明具体项目和金额,并将高温津贴记录至少保存两年。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和高温津贴的支付承担举证责任。
2、高温补贴的对象。
自治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用人单位的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户外工作6小时以上(含6小时),在-25度以下寒冷天气从事户外工作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
目前,内蒙古根据各县(市、区)每年高温寒冷天气的天数,划分为三类高温区和六类高温区。要求各地区不得擅自扩大高温寒冷岗位津贴发放范围,不得带头变相发放。
3、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应该计入工资总额,但不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高温而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或者克扣、降低劳动者工资。
4、清凉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要的药品。但企业不能提供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品作为高温补贴。高温补贴要现金支付。不给钱,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5、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在高温期间从事户外劳动或者在35℃以上的工作场所工作,以保障其健康和生命安全。
7、如果不给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高温作业却没有领取高温补贴的员工,可以通过企业所在地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绝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者就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8、其他高温优势
根据国家规定,当当天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当天的户外作业应停止。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全天在室外劳动,累计时间不超过6小时。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体力劳动(抬重物、锯挖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画画、摘水果等。)和轻体力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不得超过20分钟、30分钟和40分钟;此外,最高气温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室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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