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五比五争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02 14:35:14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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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五比五争工作总结

民族团结五比五争工作总结

民族团结五比五争工作总结

近期,南宁市印发了《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命名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集体、家庭和个人的决定》,对全市近年来涌现出的一大批重视支持民族团结工作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文明守法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和互助友爱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给予命名表彰。

南宁市自2012年就制定了《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比稳定发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乡(镇、街道);比重视支持,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企业);比团结和谐,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社区);比文明守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比互助友爱,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为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

至2015年5月,市本级共评比命名861个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县(区)、模范乡(镇、街道)、模范单位(企业)、模范家庭和模范个人;县(区)一级共评比命名2319个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 活动模范乡(镇、街道)、模范单位(企业)、模范家庭和模范个人;乡镇(街道)一级共评比命名6867个村(社区)为“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单位(企业)、模范家庭和模范个人。市、县、乡镇三级共评比命名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模范达10047个,做到多层次和广覆盖。

活动深入持续的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在全市形成了争当先进、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为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民族团结五比五争工作总结

近日,邕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筹备邕宁区开展第三批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考核命名工作。

这次考评范围为本邕宁区5个乡(镇),新兴产业园区管委会,邕宁区党委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邕宁区直属各事业单位,驻邕宁区有关单位(企业)。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主要内容是:比稳定发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开发区)、模范乡(镇、街道);比重视支持,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企业);比团结和谐,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社区);比文明守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比互助友爱,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模范集体、家庭和个人进行考核命名。各乡镇命名名额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比例为评比面的10%--20%(家庭和个人除外),少数民族比例不低于50%,妇女比例不低于20%。邕宁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邕宁区范围内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模范单位(企业)、模范村(社区)、模范家庭、模范个人进行考核命名,9月底之前将命名30个模范集体、30个模范个人和30个模范家庭,并按市级名额分配择优将获得邕宁区命名的模范集体、家庭和个人推荐到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市级考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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