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手抄报
多国针对“校园欺凌”均建立了从预防、干预等相对齐全的措施。以下是聘才网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欢迎阅读!
校园欺凌手抄报
根据《通知》要求,校园欺凌指的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一旦发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走进孩子内心,有针对性地教育疏导
“近年来对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抽样调查表明,14岁到16岁是比较危险的年龄,而且未成年人犯罪在行为上的共同点表现为逃学旷课、打架斗殴、玩暴力网游等。其中,夜不归宿、接触不良少年和旷课逃学,分别占79.9%、77.8%和76%。”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党组书记操学诚近日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说,逃学旷课、打架斗殴、接触不良少年、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量变阶段,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兆。
操学诚说,一些父母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将其未成年子女交由隔代父母抚养和教育,无法与孩子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尽管这些父母很爱他们的孩子,但未必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而往往在这个时候,网络游戏或者与不良少年的交往,会让孩子获得暂时的存在感。
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要在求实效上下功夫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市第一实验小学副校长张淑琴在不久前参加了教育部组织召开的校园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张淑琴说,从会议的规模可以看出,国家非常重视校园欺凌问题。然而,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最终还要看能否落实。
“孩子是一张白纸,当我们的社会和家庭给他画什么色彩的时候,他就会有什么样的色彩。校园欺凌问题其实是家庭和社会问题的投影。”张淑琴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教育部在编修品德、语文、历史课程时加强法治教育内容。但现状离国家的要求和基层的期盼存在一定的距离。而且,各中小学校目前还没有法治教材,绝大多数中小学的教师不具备法学背景,难以胜任对孩子的法治教育。
鉴于此,张淑琴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呼吁把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她建议,第一,由有关部门尽快出台《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指南;第二,结合法治教育大纲,编写法治教材,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编写,为提高法治教育的生动性,最好制作配套的动漫作品;第三,法治教育进课程、进课堂,把法治教育列入教学内容,确保中小学在校生得到常态化基本法治教育;第四,培训法治教师,现在的中小学教师难以胜任法治科的教学,为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执教法治课的能力,加强该学科教师的专题培训;第五,招考法律专业教师,在中小学教师招考时,设置法律专业教师指标。
引入社工,用专业的力量帮助受伤的孩子
“我们要多做一点。”这句话几乎成了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未检处处长杨新娥的一句口头禅。在未检岗位一干就是10年,杨新娥笑言:“自己越来越爱管闲事了。”正是杨新娥的“多做一点”,让去年遭受欺凌的小红顺利转学,并拿到了赔偿款,给这桩欺凌事件的解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5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某中学学生小红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几个同校学生拦住抽耳光。事后,警方对施暴者进行应有的法律处置的同时,委托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对受害者小红进行心理疏导,努力将小红心灵上遭到的伤害降到最低。
帮助小红进行心理疏导的社工是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副主任李涵。在李涵专业的疏导下,逐渐走出心理阴影的小红对解决这件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转学,希望能够在新的学习环境中继续完成学业;二是赔偿,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讨回明确的说法;三是接受媒体采访,用自己的经历告诉同龄人,欺凌和被欺凌者都是受害人,希望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心理专家:应赋予教育部门惩戒手段
“校园欺凌事件的屡屡发生,说明我们的教育有缺陷。”西安市教育心理学会会长尚华表示,当下教育过于注重文化的灌输,忽略了品德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这个阶段(13-16岁)的孩子好胜、逆反、自控力差。受到挫折后容易用攻击行为,把敌对情绪发泄到造成其挫折的人或物上。而在出现暴力事件后,学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又往往不正向面对,及时对所有孩子进行教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也造成教育良机的错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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