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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教育改革实践呼唤着成千上万名优秀教师并为优秀教师的脱颖而出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它不仅为广大教师成长提供了可能性,而且具备了产生一大批优秀教师群体的客观基础。以下是聘才网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欢迎阅读!
小学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篇一
一、培训对象
走在新课改前沿,热爱教育教学事业,有强烈责任心,参与实验课题研究的镇级骨干教师、校级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
二、培训范围
根据学校骨干教师的自身特点,有目的地选择专题培训,掌握新课程标准、师德标准和各学科教材的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和创新的能力。从任课教师的各个学科出发,发挥自己的教学风格和个性。
三、培训目标
1、通过骨干教师的培训,进一步加深师德规范的真情实感,进一步强化专业思想、调整师德规范,进一步掌握学科的教材教法,提高教育教学的实际操作能力。
2、加大骨干教师培训力度,扎实地通过开展听课、评课、议课及各种类型的培训,帮助骨干教师提升教育教学理念,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在我镇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的名师。
四、培训分工
骨干教师的培训分为集中培训、自培和岗位实践。集中培训由镇教研室负责;岗位实践由学校负责,各校校长是直接的组织者,由镇教研室提供相应的指导;自培要求教师翻看教育教学书刊,做自学笔记,负责人是骨干教师本身。
五、培训内容
(一)专题学习内容
1、师德修养;
2、素质教育理论;
3、教育教学方法 ;
4、教育教学课例;
5、研究型教师的发展;
6、观摩课的研究。
(二)教育教学实践管理措施
1、骨干教师每月上一次研讨课,由学校检查鉴定;
2、集体备课,骨干教师备课次数要多,起到牵引教学方向的作用;
3、组织骨干教师开展说课、上课、评课、议课活动,骨干教师在一系列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在每一项活动中骨干教师都有“质”的飞跃,说课、上课、评课、议课都要有层次上的提高;
4、给骨干教师创造出外学习、展示自我的机会,提高我校教师的知名度;
5、骨干教师必须承担或参与实验课题的研究。在实验课题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成为文本的教学理论;
6、每名骨干教师带培一位年青教师;
7、积极参加研讨交流活动。
(三)综合考核
1、每参加一次说课、上课、评课、议课活动,都要有材料;
2、承担或参与的实验课题要有实验方案和实验计划及论文、阶段成果表;
3、学校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综合考核,评定各级教师;
5、参加镇级及以上的公开课活动;
6、掌握一定的学科教育教学理论。
六、具体培训计划
1、三、四月份师德专题学习;
2、五月份开放日做公开课;
3、六月份教育教学理论学习;
4、九月份研究型教师发展培训;
5、十月份开展研讨交流活动;
6、十一月份实验课题汇报课;
7、十二月份理论学习,进行培训验收。
以上是我校初步制定的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在具体实施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小学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 “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目标与任务
(一)、培养目标
1、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是:使培养对象在教育观念、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水平、较高知名度。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成为具有自己教学风格、科研专长,能在本校乃至区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逐步使教师从“教书匠”向“教育家”过渡。
2、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是: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校范围内具有指导、带头作用,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
(二)培养任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要求,力争三年内再培养市级骨干教师1-2人县级骨干教师3-5人,校级骨干10余人,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
三、建立选拔制度
1、各级骨干教师一般每两年选拔调整一次。
2、学校建立各级骨干教师后备队伍信息库,逐层选拔培养。
3、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造就人才的机制。
四、培养措施
1、各级骨干教师一般2年为一培养周期,跟踪培养。
2、根据“注重能力、讲求实效、更新观念、发展自我、形成特色”的原则安排培养计划。
3、学校为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创造各种学习、进修、研究和实践的条件,为其成长提供舞台。
4、实行导师制,学校将聘请教学专家定期培养、指导各级骨干教师,并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
5、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制度,各级骨干教师每年度向学校进行述职,学校管理小组进行考核,并建立管理档案。学校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进行宏观管理,定期考核,培养对象经过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资格。
五、表彰奖励
1、各级骨干教师具有指导培养下一级骨干教师(或教师)的义务,2年培养3-5人,培养对象被评选为市、区、校级骨干教师的,每人加量化积分加到期末绩效考核总分里。
2、各级骨干教师在任职期间内,应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验,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者,每人加量化积分加到期末绩效考核总分里。
3、骨干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与研究,获国家、省、市、区科研成果的,分别奖现金500元、200元、100元和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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