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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报销比例
上海市医保报销比例是怎么个情况?以下是聘才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市医保报销比例
从2016年元旦起,上海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年龄等分为四档。
个人缴费标准按年龄分四档
人群分类 | 总筹资标准 | 其中:个人缴费标准 | 财政补助标准 |
70岁以上人员 | 3800 | 340 | 3460 |
60-69岁人员 | 500 | 3300 | |
19-59岁人员 | 2500 | 680 | 1820 |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 900 | 100 | 800 |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十分多样化,参保人群分类也多,因此有很多小伙伴都搞不清楚自己的报销标准和范围!今天姚怪我吐血总结了各个人群的医保政策,大伙儿赶紧一起来对号入座,看看你的报销标准和范围吧!
具体报销标准和范围,通过不同人员分为四类:
在职员工、退休人员、在职员工和退休人员之外、大学生。
在职员工怎么报
在职职工门急诊
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
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
当我们自负金额超出1500元以后的费用,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报销比例根据病人年龄以及看病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50%到75%不等。具体参见下表:
类别 | 门急诊医疗费用 | ||||
账户段 | 自负段(元) | 共负段 | |||
医院 | 医保(%) | 个人(%) | |||
44岁以下 | 用完个人账户当年计入金额 | 1500 | 一级 | 65 | 35 |
二级 | 60 | 40 | |||
三级 | 50 | 50 | |||
45岁至退休 | 一级 | 75 | 25 | ||
二级 | 70 | 30 | |||
三级 | 60 | 40 | |||
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共付段由医保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如个人医疗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先由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 |
在职职工住院
如果需要住院治疗的话,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的。
首先我们自己需要先出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具体见下表:
住院医疗费用 | ||||||
起付线 | 共负段1 | 共负段2 | ||||
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起付线以上 | 最高支付限额 |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 | ||||
标准(元) | 以下部分 | 医保(%) | 个人(%) | 标准(元) | 医保(%) | 个人(%) |
1500 | 个人自负 | 85 | 15 | 390000 | 80 | 2020 |
(备注: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共付段由医保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如个人医疗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先由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
退休人员怎么报
退休人员门急诊
退休前只要交纳15年职工医保,退休后就能终身享受医保,而且个人不用缴费。
退休人员的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明显比在职员工好很多。年纪大了,跑医院可能比以前频繁了,好在国家考虑周到,待遇比在职时要好。具体如下:
类别 | 门急诊医疗费用 | ||||
账户段 | 自负段(元) | 共负段 | |||
医院 | 医保(%) | 个人(%) | |||
退休至69岁 | 用完个人账户当年计入金额 | 700 | 一级 | 80 | 20 |
二级 | 75 | 25 | |||
三级 | 70 | 30 | |||
70岁以上、原退休“中一”人员 | 一级 | 85 | 15 | ||
二级 | 80 | 20 | |||
三级 | 75 | 25 |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 300 | 一级 | 90 | 10 | |
二级 | 85 | 15 | |||
三级 | 80 | 20 | |||
注:原退休“中一”人员是指在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1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
退休人员住院
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自己只需要支付8%,绝大多数都是由国家给您买单,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类别 | 住院医疗费用 | ||||||
起付线 | 共负段1 | 共负段2 | |||||
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起付线以上 | 最高支付限额 |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 | |||||
标准 | 以下部分 | 医保 | 个人 | 标准 | 医保 | 个人 | |
退休至69岁 | 1200元 | 个人自负 | 92% | 8% | 390000元 | 80% | 20% |
70岁以上、原退休“中一”人员 |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 700元 | ||||||
注:原退休“中一”人员是指在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1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之外怎么报
本市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6年,本市城乡居民可以享受门急诊和住院医保待遇。具体如下:
城乡居民门急诊
人员类别 | 年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
70周岁以上的人员 | 300 |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 65% 55% 50% |
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人员 | 300 | ||
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 | 500 | ||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 300 |
城乡居民住院
人员类别 | 年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
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城镇重残人员 | 一级医疗机构 | 50 | 一级医疗机构 | 90% |
二级医疗机构 | 100 | 二级医疗机构 | 80% | |
三级医疗机构 | 300 | 三级医疗机构 | 70% | |
60周岁以下人员 | 一级医疗机构 | 50 | 一级医疗机构 | 80% |
二级医疗机构 | 100 | 二级医疗机构 | 75% | |
三级医疗机构 | 300 | 三级医疗机构 | 60% |
(备注:村卫生室就医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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