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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周活动方案
乡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周活动方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33号)要求,为举办好活动周,特制定《2016年镇江新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社会发展局主办,其它部委办局、乡镇(街道)协办的组织机构;具体活动由新区社区学院牵头,各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承办,开幕式由大路社区教育中心承办。
二、活动过程
1.9月16日前,各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制定好各自活动方案。
2.9月25日前,各单位按要求上报学习之星和学习品牌项目申报材料,上报成果展示素材、表演节目及各项参赛作品(新闻、摄影、征文、乡土教材等)。
3.10月14日(周五)下午,在大路社区教育中心召开开幕式。
4.10月14日——10月21日,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方案开展活动。
5.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的活动周工作总结、典型活动案例和《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报送社区学院。
三、开幕式安排
1.邀请各乡镇(街道)、部委办局主要领导参加开幕式,各社区教育中心组织20名左右群众代表参加,大路老年学校全体学员与会,大路实验学校安排两个班级学生参加。
2.大路社区教育中心负责开幕式场景布置、活动全程摄像及新闻报道工作。
3.社区教育(全民终身学习)成果展示:学习之星事迹介绍,近年来社区教育取得的成就,终身学习活动品牌的成果等。
4.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镇江新区开幕式主要议程。
区开展全民终身学习周活动方案
崇明区第十二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将以“全民阅读,终身学习”为主要内容,通过组织系列活动推动本区全民阅读深入到各个社区、深入到居民中,让全民阅读成为居民生活的一部分,让书香飘进各个社区,让书声响彻在每一个家庭里。按照市学习促进办〔2016〕4号文件《关于举办上海市第十二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的部署和“2016年崇明区终身教育工作要点”中举办“崇明区第十二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要求,制定“崇明区第十二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
一、活动周主题
全民阅读,终身学习
二、活动周组织领导
本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由区学习促进办领导,县社区学院、县成人教育协会协助共同开展活动周的各项工作,各乡镇社区学校积极参与。
三、活动周要求与形式
(一)活动要求
围绕“全民阅读,终身学习”的学习活动主题,充分依托各类媒体、网络等宣传平台加强终身学习理念的宣传,创设多样化学习平台,创新活动方式,整合区域内各种教育资源,积极发动全民参与终身学习活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要与本地区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全民阅读、营造书香社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展示活动,以展示社区居民阅读成果为重点,丰富阅读形式,扩大终身教育的影响。
(二)活动形式
1、区级层面举办活动周开幕式,举办全区性居民阅读成果展示活动等。
2、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以“书声·书香团队”“书声·书香网络” “书声·书香社区” “书声·书香家庭”为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具有区域特色和人群特点的各类阅读活动、学习竞赛及学习成果展示活动。
3、活动周结束后,各乡镇社区学校做好总结,区学习促进办对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乡镇社区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五、具体安排
9月中旬下发崇明区第十二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及相关市级层面活动周的赛事方案。
(一)组织开展区级层面全民阅读活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活动周总结表彰会
1、7——10月开展“品读人生 品质生活”2016崇明市民学习故事征集活动(方案已发)
2、11月中旬举办崇明区第十二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
3、12月下旬召开崇明区第十二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表彰会。
(二)组织居民参与市级举办的各类市民终身学习展示活动
1、2016年“静安杯”“品读人生 品质生活”摄影比赛活动(方案已发)。
2、“书香社区•家庭欢乐诵”2016年上海市书香社区活动(方案已发)。
3、2016年“嘉定杯”“品读人生 品质生活”学习团队成长故事征集活动(方案已发)。
4、第四届“徐汇华泾杯”手工编织作品大赛(方案已发)。
5、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方案已发)。
6、第六届上海社区网上读书活动(方案已发)。
所有参与市级竞赛项目的作品都要报送区社区学院,再由区社区学院分别送交各承办单位。
(三)各乡镇自行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展示活动
1、填写“2016年乡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项目安排表” (见附件1)于9月30之前上报区社区学院。
2、各乡镇社区学校联合镇内相关职能部门,整合教育资源,按计划组织居民开展各种阅读活动和学习成果展示活动。
3、活动周结束,各乡镇及时上报“活动周”相关数据与总结(见附件2:2016年乡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情况统计表)及相关活动的资料(照片不少于三张,有活动视频的需提供视频),请于11月20之前以电子稿形式发至区社区学院。邮箱:czb3254@163.com
联络人:黄慧 电话:69617854
六、表彰奖励
1、奖项设置
设置奖项:贡献奖、最佳组织奖、最佳参与奖、最佳活动奖、学习活动先进个人等
2、评选方法
由区学习促进办、社区学院和成教协会共同组成活动评审小组,评选内容有:各乡镇活动组织情况、参与市竞赛活动情况、市民参与人数和学习活动总体效果等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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