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马史诗读后感
导语:《荷马史诗》以扬抑格六音部写成,集古希腊口述文学之大成,是古希腊最伟大的作品,也是西方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
荷马史诗读后感
有一本书,名叫《荷马史诗》,它包括了两个故事:《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其中,我最喜爱《伊利亚特》这个故事。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希腊最勇猛的将领阿喀琉斯应对节节失利的危急局面,抛开与主帅的个人恩怨,奋勇作战,扭转了战局。最后,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古希腊人流传下来的最早的文学作品,是世界古代文学的珍重遗产。这两篇故事相传古希腊盲人歌手荷马所作,因此统称为《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这个故事歌颂英雄的威武勇敢,赞美古希腊民族历史。阿喀琉斯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他勇敢、富有同情心、重视荣誉,同时又具有固执、易怒等弱点,这些弱点往往会酿成大错。
在读《荷马史诗》时,我有一种百感交集的味道,里面有着艰难、悲哀、痛苦,也有着一丝快乐和期望。书中情节生动,引人人胜。书中的英雄人物热爱生活,追求道德,给人一种向上的力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个性是奥德修斯不怕困难,用他非凡的智慧和意志战胜各种磨难的精神,告诉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也要有毅力,不能畏缩不前。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正义必定战胜邪恶,我们要做善良、正直、勇敢的人。
《荷马史诗》这本书带我走进了世界文学殿堂,同时也给更多热爱文学的小读者们带来更为广阔的阅读视野。
荷马史诗读后感
请为我述说,缪斯啊,那位机敏的英雄,在摧毁特洛亚的神圣城堡后又到处飘泊,见识过不少种族的城邦和他们的思想;他在广阔的大海上身受无数的苦难,为保全自己的性命,使同伴们返家园。但他费尽了辛劳,终未能救得同伴,只因为他们亵渎神明,为自己招灾祸:一群愚蠢人,拿高照的赫利奥斯的牛群饱餐,神明剥夺了他们归返的时光。女神,宙斯的女儿,请随意为我们述说。
诸神归还奥德修斯的和平与家庭的同时,我也被故事所动容。古老的希腊在冥冥的记忆中淡淡地,像画卷一般一点一点完整地摊开。这样才算有了结果。我在某个早晨开始阅览,也在某个早晨感悟至深——第一次与两千五百多年前的历史重重地握手。
我不是一个善于评书的人,毕竟古典大成,我只闻其貌,未得其详。甚至也是囫囵吞枣地观书。当人类的足迹遍布,信息交织在泛滥的电子之中的时候,抽身其中,静心阅读。“大地上呼吸和行动的所有生灵之中, 没有哪一种比大地抚育的人类更可怜。”阿基琉斯如是说。辍笔已久,但不变的是书香。
当那初生的有玫瑰色手指的黎明呈现,奥德修斯告诉世人,神明安排了一切多舛的命运。富者有百牲祭予天神,穷苦者只能用儿女来献祭。最乏的是奥德修斯那种大白天下:主宰命运的气概!他告诉独眼巨人,他眼睛的缺失是宙斯的魔咒,并非命运的安排。他渎神,却不是抱怨。因此,众神的愤怒与欺骗不会磨灭英雄的信仰,相反,这恰恰是考验。
事实上,我也曾怀疑过,这一切是否是众神所指。命运之石就如同奥德修斯,不断在困境中求生。如果我放下手中的笔会怎样?它也许会落下。但我未曾落下,我如何知晓?是因为这世界的规律吗?可是这并不代表固有的规律啊!放手,这支笔会掉,可是放不放手却是由我决定的。也许,自己的决定才是最难倒众神的吧。
芸芸众生,孰不爱生?爱生之极,进而爱群。奥德修斯作为国王,深爱着他的子民。而我,虽然没有尊耀的身份,却要在生活中热爱每一个人——我又想起了这位作者,荷马。他是盲人,却认识玫瑰。他似乎没有看过这个世界,却又有史诗中字里行间的坎坷艰险,就像不会发光的月亮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你见过这样可以流着泪去阅读的史诗吗?
你见过这样可以融入你梦境中的史诗吗?
荷马史诗读后感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可以刀枪不入了啊!)
下面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分为两个部分<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考虑到叙事的繁杂,没有引导他从宏观叙事开始,而是选择了他喜欢的几个人物入手,描述一二。
其实,<荷马史诗>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再阅,算是我们母子共乐了吧,喜欢的朋友不妨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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