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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质量月活动总结
篇一:水务局质量月活动总结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水利“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水安监[2016]11号)及《关于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飞行检测工作的通知》(粤水安监〔2010〕33号)要求,我局统一部署,对我区在建水利工程积极开展质量飞行检测行动。现将我区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质量月”活动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区在建的水利工程有5宗,分别惠阳区山顶水库、灯芯洋、禾寮丫、油甘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惠阳区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其中以惠阳区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作为“质量月”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测工作的上报项目。
我局对本次检测工作专门成立了抽查和飞行检测工作组,组织该工程的各参建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工作组,并及时进行整改。各参建单位自检自查及工作组抽查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惠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二、“质量月”活动所抽查项目进展情况
经检查,惠阳区山顶水库、灯芯洋、禾寮丫、油甘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加固坝体、改造溢洪道、建设管养房和输水涵管等,工程总投资869.67万元,项目于2016年1月8日正式开工,目前形象进度为90%左右。惠阳区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除险加固山塘4座,整治水陂5座,衬砌干、支、毛渠43.53km ;工程总投资2154万元,项目于2016年3月2日正式开工,目前形象进度为80%左右。
三、开展“质量月”活动的典型经验
(一)加强监督站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检查方式和力度
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后(监督手续已办理)或有关单位人员进驻现场后,项目监督单位质监站将对建设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行为)、监理单位施工质量控制工作(行为)、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行为、设计单位现场服务行为、其他有关单位质量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为不定期抽查。质监站将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以《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书面形式通知被检单位,并抄送建设单位等有关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较严重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并抄送建设单位等有关单位。
(二)加强监督站对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方式和力度
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督单位质监站应对受监工程的实体(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为不定期抽查。质监站将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以《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并抄送有关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较严重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责令被检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抄送建设单位等有关单位。
四、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问题分析
一是工程进度滞后。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天气情况影响工期,另一方面是因施工单位对施工组织安排考虑不够仔细,施工组织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因而拖延了施工计划。
二是工程的资料整理不够完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对资料整理方面不够重视。
五、开展“质量月”活动的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我局开展“质量月”活动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将由项目监督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各参建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由项目法人将整改情况报监督单位,最后由监督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六、飞行检测表格
我局本次开展“质量月”活动所涉项目的飞行检测表格另见附件1(惠阳区飞行检测项目基本情况表)。
七、飞行检测相关图片
我局本次开展“质量月”活动所涉项目的相关图片如下图所示。
篇二:水务局质量月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省9月份“质量月”活动精神,切实提高我县水利工程行业质量意识,提升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制定了“质量月”活动方案,要求各在建工程严格按“方案”要求有序进行。
本次“质量月”活动的开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宣传。采用视屏播放、拉横幅、贴标语等方式进行普遍宣传,旨在提高社会水利工程质量意识。二是检查。在建的水利工程,组织参建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监督巡查。县水务局质量监督管理站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在建的重点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勒令整改到位。
目前,活动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效。接下来,各部门将继续对照“质量月”活动方案要求,进行补缺补差,将活动开展更加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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