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2-07-08 20:27:05 职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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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日前,察右中旗统计局印发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统计部门内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有的放矢”地认真查找内部控制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对全局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作出客观评价,起到了“查漏补缺、以评促建”的效果。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领导重视,迅速行动。接到旗财政部门的方案及通知后,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第一时间成立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实施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全面如期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加强自查,认真自评。严格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12项评价指标和填表说明,认真组织人员对单位业务层面和经济层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盘梳理和自评打分,通过自评打分,逐项检查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查找现有内部控制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内控制度的完善。

全面总结,及时报送。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并将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等结果形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找出内控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为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真正起到了“查漏补缺、以评促建”的效果。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为推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我县就围绕落实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监督、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根据省市要求,及时印发文件,制订工作方案,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高效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各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是强化组织,建立制度。建立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机构,下发了《泰和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泰财会[2016]7号)和《泰和县财政局关于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泰财会[2016]8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宣传、部署,并切实落实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部门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将总结报告及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到县财政局会计科。县财政局根据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四是全面落实推广经验。采用调研、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单位进行横向对比交流,发现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督促其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对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一是汇聚合力。联合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成立嘉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分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的建设工作。成立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做好内控规范的指导、实施、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成立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内控建设技术指导。

二是深入发动。印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明确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有关制约权力运行和严格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教育。将内控规范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围,持续深入地开展培训教育。

三是以评促建。印发《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查找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在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四是示范建设。组织开展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内控建设。通过调研、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与示范点建设单位沟通情况,研讨问题,配合单位开展内控示范建设工作。建立首席顾问制,精心挑选内控专家与单位结对服务,并组织专家对示范建设建立一对一的辅导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辅导培训。

附 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财政部《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单位开展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16〕19号)精神,我县将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其目标是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于2016年底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坚持四个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提升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整体水平。

(二)进行组织动员。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8月底,全面启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组织开展评价。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9月底前,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各乡镇、县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财政局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加强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全面推进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通过自我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通过面向单位内部和外部定期公开内部控制相关信息,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2016年12月10日-12月30日,财政局将分批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对未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未按时上报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的单位和部门,财政局将进行重点督查并予以通报。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评价与中期财政规划的参考依据。同时,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避免重复检查。

五、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相关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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