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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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管理制度(精品12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销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销商管理制度(精品12篇)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为规范经销商管理,促进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公司产品的稳定销售,特制定本经销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经销合同的所有经销商。

  三、管理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对经销商实行统一的管理标准,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2. 互利共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同利益。

  3.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通过激励政策激发经销商的积极性,同时设立约束机制规范其行为。

  四、经销商资质与选择

  1. 经销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 经销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管理能力,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

  3.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经销商实力及合作意愿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经销商。

  五、合同管理

  1. 经销商应与公司签订书面经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应明确产品种类、价格、销售区域、销售目标、售后服务等关键条款。

  3. 经销商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

  六、产品管理

  1. 经销商应按照公司的价格政策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

  2. 经销商应确保所售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维护品牌形象。

  3. 经销商应定期向公司报告产品销售情况和市场动态,以便公司及时调整市场策略。

  七、市场秩序维护

  1. 经销商应遵守市场秩序,不得进行恶意竞争、串货等行为。

  2. 经销商应积极维护市场价格稳定,防止价格乱象。

  3. 对于违反市场秩序的经销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八、支持与培训

  1. 公司将为经销商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和支持。

  2.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销商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市场支持和政策优惠。

  九、考核与奖惩

  1. 公司将对经销商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销售业绩、市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表现。

  2. 对于业绩优秀、表现突出的经销商,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3. 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和市场秩序的经销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营销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2

  第1章总则

  第1条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条本制度由市场营销部制定,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第2章对经销商的要求

  第3条经销商的经销区域:

  (1)经销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合预定来执行。

  (2)经销商仅限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若因特殊原因产生跨区域销售可能时,应向公司书面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

  (3)一般情况下,本企业必须对此经销商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方可授权。

  第4条经销商经营的产品要求,经销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企业生产、附有公司商标的产品。

  第5条销售责任额要求,此项依合同约定进行。

  第6条销售价格:

  (1)经销商销售产品价格必须信照本企业的规定进行。

  (2)特殊情况时,须经双方协议,经本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交易保证金,依合同约定执行。

  第3章关于货物的约定

  第8条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经销商交货的.地点。

  (2)如经销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则产品的运费由经销商负担。

  第9条退货:当货品与经销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产品不合格、责任明显为企业所有时,才能接受退货条件。如因经销商的原因产生退换货,退换货品应保证完整,以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第10条暂停出货:经销商如未能履行按时付款的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4章经销商奖励办法

  第11条奖励对象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销售计划的'企业品牌所属经销商。

  第12条经销商付款奖励宗旨

  (1)经销商推行现金付款销售业务,对工程项目订单采用xx付款政策。

  (2)全面拓展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

  (3)吸引欲对其他品牌购买的顾客。

  第5章保密规定

  第13条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6章经销商区域设立原则

  第14条xx公司为保证销售渠道的畅通不做直销销售,所有销售都由经销商完成,并大力扶植各地经销商,经销商设立分为区域总经销商、区域一级经销商、区域二级经销商和项目经销商等。

  (1)省域一般可以设立35家一级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

  (2)直辖市、省会城市可以设立一家总经销商,如无总经销商可以设立12家一级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

  (3)中小城市可以设立本区域内经销商或项目经销商。

  对各地的销售为避免恶意竞争建立报备制度,经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对跟踪的项目予以向公司报备,并根据项目进展每十天向公司报告跟定情况,超过30天不报告报备解除。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销售指标

  (一)销售指标的确定

  1、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指标,确定各区年度销售指标并将其按月分解下达。

  2、各区域主管和业务员,将相应承担不同的销售指标。

  (二)指标包括销售指标和区域经销商开发数量指标。

  (三)指标按月统计,由区域主管将完成情况上报销售部经理。

  第二条奖励办法

  (一)实行业务员销售全额提成的办法,按月销售额(以到账为准)提取销售提成,每由销售部经理核算并上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批准。

  (二)提成包括:业绩奖金、业务招待费、佣金、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三)指标实行按月考核提成,实行按委发放制,每季度末发放其该季度各月应发的提成总和。

  第三条基本市场的调查

  (一)由销售部经理组织业务员对负责的区域进行基本市场情况调查,从而确认销售渠道的发展与趋势。

  (二)调查的内容应包括:

  区域基本情况:即人口、经济总状况、消费者结构、购买力等。

  市场容量:包括现实的与潜在的市场需求。

  消费者偏好:品牌偏好、品种偏好、价格偏好、购买地偏好等。

  竞争对手情况:竞争对手实力,网络体系,经营业绩等。

  经销商情况:零售商的分布、范围以及其他情况。

  (三)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确定该市场地进入方式。

  (四)根据市场基本情况,确认一定数量可供合作的经销商,以备调查与选择。

  第四条经销商的调查

  (一)深入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将所确认的经销商分类进行调查。

  (二)调查后填写《经销商调查表》。

  (三)根据调查结果,对所调查经销商进行综合评价。

  (四)由区域主管将调查结果上报销售部经理,销售部经理会同营销总监、总经理对所调查经销假商进行优选和审批。

  第五条经销商的谈判原则与策略

  (一)一般经销商谈判同销售部经理和区域主管进行,重点经销商的谈判由销售总监及销售部经理出面进行。

  (二)因各经销商的具体情况不同,全作意向及详细条件也各不相同,谈判中应坚持公司的根本利益,并注意区别对待,灵活运用。

  (三)约束条款必须完备,以防问题一旦出现,给公司造成大损失。

  (四)合同期限应适度,一般不宜过长,以便公司根据合作效果及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变更和终止合同。

  (五)合同起草时,应先让对方提供合同文本,这样可以反方“亮”在明处,排除对方隐藏的“陷阱”,我方可以争取主动。

  (六)全同文本规范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必须慎重推敲,尤其是细节要格外小心,概念含糊不表的条款不能使用,以防今后“扯皮”。

  (七)合同签约前双方应提供齐备合法批营许可证件,同时要复印存档。

  第六条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一)双方合作合同起草的合同定稿后,先上报公司法律部门进行文本审核,若存在问题时要进行再修改。

  (二)双方合作合同应统一由公司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来签订,一般应由公司总经理签订。

  (三)委托代理人签约时要出具法人委托书,并交对方存档。

  (四)有关资料,如房产证明,房屋建筑篮图,对方的营业证件等,应当有详细的复印件和所签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五)合同签订后,统一存档。

  第七条经销商制订价格方案

  (一)经销商的供货价格方案由销售主管制订,并上报销售总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没有新方案公布前,所有经销商业务一律按既定价格方案执行。

  (三)定价依据

  1、生产成本、运杂费、税收、管理费用。

  2、本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的质量。

  (四)返利办法及时间

  1、根据客户销量及要求,分别为:季,半年、一年不等。

  2、除表内返利规定外,销售额达到nA万+nA万元×30%以上的再另加重奖。

  3、以上6档不足下一档者按本档返利。

  4、月返利在下月以上同第一次进货时间为准。

  5、如经销商愿意以货抵款(其货价按同出厂价供给),所返货物随货同行。

  6、季、半年、年返,以合同期限为准。

  7、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第八条货款结算原则

  (一)为防止货款拖欠形成死账,经销商一律采取款到发货的原则。

  (二)为防止样品压款造成死账,经销一律不提供无偿样品,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

  (三)样品在无破损的前提下,可给予换货优惠,或者经销商再进货时,对样品价格给予一不定期的优惠返还。

  (四)支票汇款结算,要等货款到账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货款的回收

  (一)经销商的货款回收,由所负责该经销商的业务员直接负责。

  (二)货款一律由经销商直接汇到公司账号上,特殊情况现金结算时,应由店面收银员收款,或直接到公司账务部交款。

  第十条订货管理

  (一)查阅双方签订的经销合同。

  (二)查阅交易记录和结算记录。

  (三)如无货款结算遗留问题,可进行下次订货。

  (四)骖方填写订货单一式四份。

  (五)订货音交销售主管、经销商、财务部和物流部各一份。

  第十一条发货和运输

  (一)产品运输一律由物流部门负责。

  (二)如对方要求自己运输、发货时,经销商要到库房进行货物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方要在验货单上签字。

  第十二条经销商的销售支持

  (一)确定有利双方价格体系,提供价格保护、返利、折让等支持,具体按公司有关价格政策操作。

  (二)按市场竞争势态,优先供应商品,改进进货周期与期量标准,支持经销商合理库存。

  (三)协助经销商提供有关市场与客户信息。

  (四)提供我公司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有关产品宣传促销资料。

  (五)协助经销没,对销售终端导购人员进行我公司商品专业知识和有关导购技巧的培训。

  (六)进行售后组装与维修的'有关技术培训与支持,样品可由我公司大区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进行示范性组装。

  (七)提供相关的备件和易损件,支扭亏为盈售后服务质量。

  (八)提供卖场的装修设计和商品的布置方案,并提供统一的标识。

  (九)进行有关产品促销方面的整体支持。

  第十三条售后支持的实施

  (一)经销商的售后支持工作,由各区域主管提出支持方案,报销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涉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协助的,由销售主管报销售总监审批,有关职能部门协助进行。

  第十四条经销商定期巡访

  (一)业务员每初应制订出自己所负责的经销商巡访工作计划,同时填报《经销巡访计划表》,交区域主管。

  (二)区域主管对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经销商巡访工作完成后要填写《经销商信息资料表》,统一保存。

  第十五条巡访内容

  (一)销售情况,包括已销售商品情况、库存成品情况。

  (二)市场和消费者对我公司成品的意见和反映。

  (三)售后支持与服务方面还有哪些需求。

  (四)经销商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

  (五)对一步进货的品种、数量、以及进一步合作的态度。

  (六)其他各方面的信息。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1、为规范经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各级经销商由公司统一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经销商。

  二、原则

  1、平等、互惠的原则;

  2、诚信守约,实现双赢的原则;

  3、长久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

  三、经销商的确定与条件

  1、有强烈的创业激情和产品品牌认同感,愿意与公司共同发展、并保持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在经销区域有固定商铺。

  3、有经营同行业产品的经验或正在经营同行业产品。

  4、经销商需交保证金3万元。

  四、经销商任务与职责:

  1、努力宣传公司产品;

  2、年总销售任务:

  ①各市级销售任务额为300万元,且首批进货款不得低于5万元;

  ②各县区经销任务额100万元;首批进货款不得低于3万元;

  ③xxx区为800万元销售任务,首批进货款不得低于20万元;叶县为200万元销售任务,首批进货不得低于5万元。

  3、定期向公司反馈产品销售信息与市场信息。

  4、经销商以现金定货,并提前申请定货计划。

  五、售后服务

  1、经销商对所销售的产品以有承担售后服务的义务,公司售后服务人员配合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经销商及其它业务人员要对公司的业务进行积极正面的宣传和引导,严格遵守商业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好公司资料及客户资料保密工作;

  3、经销商及所有业务人员均需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保持统一口径,共同维护经销商自身和公司的业务形象;

  4、经销商应及时处理客户有关投诉和建议,并报公司备案。确保售后服务的及时联系;如通讯电话变更时需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六、宣传规定

  1、经销商为扩展业务,可自行进行产品宣传,但必须本着真实、诚信的原则,不得擅自夸大,更不得不真实反映产品品质。

  2、经销商自行进行产品宣传,须将产品宣传策划方案、宣传途径、宣传产品等报公司审批,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宣传,同时相关宣传资料须报公司备案管理。

  3、经销商可选用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进行产品宣传。

  七、公司责任

  1、公司以合同价保质保量,及时供货。

  2、公司负责经销商的店面招牌、背景墙的装修与样品。

  3、公司提供产品相关宣传资料。

  八、考核及奖励

  1、所有完成规定销售任务者,公司给予规定任务额的1%奖励。

  2、超额完成任务者,按超出部分每递增200万元,追加0.5%的奖励。

  3、连续2年未完成任务者,取消经销资格。

  九、经销商的日常管理

  1、公司对经销商进行业务指导,跟踪协助各项业务的开展。

  2、在与经销商的沟通过程中,应全面收集信息与意见,了解经销商的运营情况和市场开发情况,并协助经销商做好销售分析。

  3、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准确传达公司销售政策,策划方案和产品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经销商准确理解,积极配合。

  4、监督经销商严格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合理分解年度销售任务,并确保按预定任务完成。

  5、对经销商进行业务培训,以便高质量完成公司各项销售任务。

  6、建立经销商档案,并进行管理。

  7、送、退货,样品取用均参照公司业务管理办法。

  十、合同的`订立

  1、经销商合同每年订立一次。

  2、合同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合同自然终止。

  3、一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另一方允许,协商终止合同。

  十一、后记。

  1、合作态度:为别人多做一点。

  东润食品提倡精诚合作、肝胆相照,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渠道商。合作就是一种默契,东润食品提倡为客户多做一点点。

  2、合作机会市场营销进入升级阶段的今天,赢利模式日趋理性化。只有抓住市场机会,突破传统,引爆全新的服务理念和营销体系才有获胜的资本。只有具有真正雄厚的实力,真正过硬的技术才可以游刃有余的成为市场上的“常青树”。

  21世纪是整合的时代,整合就是利用可以利用的所有资源,连锁、加盟就是优势资源整合的体现。面对诱人的“金矿”,顺应内容管理的大潮,让我们相互携手同舟共济,做采摘财富王冠的弄潮人。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促进销售并维护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保障公司债权能够得到有效地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管业集团公司的签约经销商信用支持发货。

  3、工作流程

  公司对信用支持发货实行分类管理。

  3.1申请条件

  3.1.1经销商经销年限:申请抵押担保的经销商须与xx集团公司合作达一年以上(含)。特殊情况须评审并报营销中心审批。

  3.1.2经济往来信用评定为良以上:xx公司对申请抵押担保的经销商作信用等级评定,按经济往来的信用状况作优、良、中、差等级评定。

  3.1.3对经销商销售规模的认定:授权省会城市的一级经销商必须具备年销售额200万以上,地市级城市在100万以上,地市级以下城市在50万以上。

  3.1.4价格要求:信用支持限于xx公司正常销售价格的产品,特价产品一般不予申办。

  3.1.5信用额度:单次赊销发货额不超过公司批准的总信用额度30%,累计信用额度以总信用额度为限。

  3.1.6信用额度的评定,由财务中心、营销中心根据该经销商合同期内已实现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并结合合同执行的价格及约定的返利条款确定其信用额度。

  3.1.7抵押担保:凡以信用额发货的经销商都必须提供抵押担保。有效的抵押物仅指非自居住房产,除此之外,公司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且经销商申请的信用额度支持不得超过该房产评估价值的50%。

  3.2申请资料

  3.2.1经销商抵押担保资料

  3.2.1.1按要求填写《抵押担保申请表》(见附件一);

  3.2.1.2按要求填写《抵押担保协议》(见附件二);

  3.2.1.3营业执照复印件;

  3.2.1.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2.1.5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2.1.6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2.1.7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2.1.8授权委托书;

  3.2.1.9房产所有权人,必须证明对该房产的完整权利,保证该房产无权利瑕疵,并作出书面承诺;

  3.2.1.10抵押物的房产登记证复印件,土地登记证复印件;

  3.2.1.11房产登记证上载明的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1.12正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物的`评估报告书;

  3.2.1.13设立抵押的房产不是所有人唯一生活用住房的证明;

  3.2.1.14如房产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共有,必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均同意在该地房产部门设立抵押的'证明;

  3.2.1.15经销商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申请担保的决议(个体工商户需在申请表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3.2.1.16抵押登记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经销商的行政公章并寄回公司法规部。

  3.3申请程序

  3.3.1市场服务部组织申请程序

  3.3.2经销商提出书面申请

  3.3.3省区经理收集《经销商背景资料表》,并提供对该经销商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初步预定其赊销额度。

  3.3.4市场服务部负责组织经销商的信用评定,供营销中心领导决策参考。

  3.3.5财务中心提供经销商近二个财务年度的回款状况,供营销中心领导参考。

  3.3.6授信额度达到2万的,执行抵押担保程序。

  3.3.7营销中心领导综合上述部门的书面意见,决定其经销商信用资格和信用额度。

  3.3.8营销管理大区做好发货担保的记录和跟踪,向市场服务部提供经销商信用状况记录,对信用状况较差的经销商,向营销中心领导提请削减或中止其信用额度。

  3.3.9省区经理如果发现经销商有诉讼、对其它供应商欠债不还、主要负责人或股东更换、机构调整、经营场所变更、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变化和影响经销商归还欠款的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将所获得的信息书面反馈给营销中心领导。

  3.3.10营销中心每年12月组织财务、市场服务部对经销商的进行信用评议,制定次年度的信用执行报告。

  3.4生效日期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销商的经营行为,保障公司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二条 经销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的资格条件、合作协议、经销商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条 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互利、诚信的原则,建立和谐、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 经销商资格条件

  第四条 经销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备良好的商誉和信誉。

  第五条 经销商应具备一定的市场开发能力和销售能力,能够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销售目标。

  第六条 经销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合作协议

  第七条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期限、销售目标等内容。

  第八条 合作协议应当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合作协议的约定。

  第九条 双方应定期评估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合作方式和销售策略。

  第四章 经销商权利义务

  第十条 经销商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产品信息、市场支持、培训等服务。

  第十一条 经销商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销售目标,保持销售业绩稳定增长。

  第十二条 经销商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信息。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经销商如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公司有权解除合作关系,并要求经销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经销商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如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经销商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公司有权对本经销商管理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对全国经销商、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的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经销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经销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的经销点,跟据公司销售需求,可在同一区域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并且将各类经销商按等级分类管理,各级经销商必须遵守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享有独家销售公司产品的代理权,公司在所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销售商销售公司产品权力。代理商可根据区域实际销售情况,在自己代理区域内设立下一等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统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时代理商必须完成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全年最低销售额。

  3、本制度规定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销商、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4、代理商、经销商期限均为为一年,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

  5、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经销商、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经销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经销商、代理商经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并自经销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7、经销商、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经销商、代理商在各自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经销商、代理商要求

  1、必须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册手续、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关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具备敬业、守信、合法的经营作风。

  2、对亿利产品和企业文化充分认同,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对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3、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一定的区域产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4、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较完善的市场管理、拓展及营销计划;

  5、有专职的销售人员和网络以及网络开发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

  6、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第三章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计划书

  内容包括:公司介绍、经营历史和业绩、管道和型材、门窗销售方面的优势,预计投入新材料产品的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三年内的市场开发规划,本年度销售回款目标等。要求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

  (2)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单位证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检。

  (3)基本资料表

  固定格式,见附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审批程序

  (1)意向经销商、代理商将材料准备齐全,交所在销售区域办事处。

  (2)办事处经理接到申请后,根据公司年度经销商网络开发计划,结合当地经销商、代理商布局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点。如有必要设点,在3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据实地查考结果填写《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审批表》,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3)销售部经理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在3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写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

  (4)分管领导审批后,销售区域组织经销商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一式两份,经销商、代理商签字盖章后,邮寄到销售部,办理后续盖章、邮寄、存档等工作。

  第四章经销商、代理商职责与管理

  1、经销商分为一级经销商(地级城市),二级经销商(旗县城市),直销商(零售);

  2、各销售区域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及不同产品类别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根据经销商实力及销售任务,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可设立独家代理商,其可以发展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各级经销商必须报公司审核,由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并由销售部统一管理;

  3、经销商、代理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跨区域销售和变相的跨区域销售;

  4、对经销商、代理商进行专人定项管理,建立经销商、代理商档案及其网络用户档案;并定期对经销商、代理商通过实际走访进行评估,对于不执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未完成协议约定销售指标的经销商、代理商,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代理资格,并在相关区域重新选定经销商、代理商。

  5、经销商、代理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6、经销商、代理商严格执行本公司规定的各种价格政策,各销售区域应对经销商供货实行统一价格、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并密切关注经销商的末端销售价格,严禁经销商、代理商进行刹价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7、各销售区域对所辖区域经销商、代理商必须强化日常管理,杜绝窜货现象,严禁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假冒的亿利塑业产品,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8、经销商、代理商要以月为单位,定时向销售区域上报进、销、存业务报表,同时各区域应密切关注经销商的货物流向。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加强对经销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经销商管理制度,望各级经销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经销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经销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经销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经销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产品的销售价格统一,经销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经销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经销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经销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公司积极配合各经销商的工作,对于经销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

  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经销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公司的目标是与经销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公司立足市场,与经销商长期协作,确保经销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经销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经销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经销商(以下称经销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3、经销商经公司授权并自加盟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渠道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公司确定的经销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经销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经销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方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经销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经销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经销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经销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市场拓展开。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为规范经销商管理,促进双方合作关系的健康发展,确保市场稳定和持续增长,特制定本经销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经销合同的所有经销商。

  三、管理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对经销商实行统一的管理标准,确保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2. 互利共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同发展。

  3.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通过激励政策鼓励经销商积极拓展市场,同时约束其行为,防止违规操作。

  四、管理内容

  1. 经销商资质管理

  (1)经销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应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规定的准入条件。

  (2)经销商应提供真实、完整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接受公司的审核。

  2. 合同管理

  (1)经销商应与公司签订书面经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应明确产品种类、价格、销售区域、销售目标等关键条款。

  (3)经销商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

  3. 产品管理

  (1)经销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价格政策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

  (2)经销商应确保所售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维护品牌形象。

  (3)经销商应定期向公司报告产品销售情况和市场动态。

  4. 库存管理

  (1)经销商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要求,合理控制库存量。

  (2)经销商应定期向公司报告库存情况,以便公司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5. 市场秩序维护

  (1)经销商应遵守市场秩序,不得进行恶意竞争、串货等行为。

  (2)经销商应积极维护市场价格稳定,防止价格乱象。

  6. 培训与支持

  (1)公司将定期对经销商进行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经销商的业务水平。

  (2)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销商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市场支持和政策优惠。

  五、管理程序

  1. 经销商申请与审核:经销商向公司提交申请,公司审核其资质和条件,决定是否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2. 合同签订与执行:双方签订经销合同,明确合作内容和要求,经销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 日常管理与监督:公司对经销商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其遵守公司规定和市场秩序。

  4. 考核与奖惩:公司对经销商进行定期考核,根据业绩和市场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营销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1、为贯彻20x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2、经销商管理原则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务必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二、经销商的选取

  福易门业选取经销商,主要思考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潜力与营销潜力。拟选取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务必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三、经销商资料的完善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资料要求如下:

  (1)经销商基本资料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3)经销商经营状况资料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人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四、经销商管理办法

  1、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2、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务必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3、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用心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4、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积极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5、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状况与所存在问题。

  6、协作配合用心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带给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7、提高销售潜力

  区域经销商应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潜力,通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通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资料,通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通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潜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8、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9、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务必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福易门业的市场支持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带给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状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带给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状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带给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经销商的维护与考核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资料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推荐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带给技术服务支持:带给销售解决方案;理解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带给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忙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带给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潜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明确经销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经销商选择的条件,以及更好地为经销商提供服务,并更好地与经销商合作,达到互惠共赢。

  2、适用范围

  菩萨岩销售部各销售中心及各级经销商

  3、内容

  3.1总则

  菩萨岩经销商是指:与菩萨岩签署经销合同,经菩萨岩授权,依据合同约定并遵照菩萨岩的各项规章政策,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合法销售菩萨岩产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菩萨岩坚持“服务客户、互惠共赢”的客户发展原则,与经销商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努力服务经销商,提升经销商满意度,与经销商共同开拓菩萨岩市场。

  3.2经销商的基本权利和业务

  3.2.1经销商的基本权利

  菩萨岩经销商在经销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以下权利:在授权范围内享有菩萨岩品牌的使用权;在授权区域内销售菩萨岩的产品并获取利润;享有菩萨岩提供的相关培训及参加相应级别会议的权利;享受菩萨岩提供的产品及售后方面的服务支持;对菩萨岩工作人员违反合同和公司政策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答复的权利;经销商平台上发表意见、建议和评论的权利;对菩萨岩的各项销售政策在执行的前提下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达到级别划分标准的经销商有权利选择是否进入本级别客户。

  3.2.2经销商履行的义务

  经销商是菩萨岩的战略合作伙伴,是市场责任主体,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认可企业文化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具有和菩萨岩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菩萨岩公司的企业文化,愿意与公司一同发展,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忠实履行合同。接受菩萨岩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2、配置必要资源,积极开拓市场

  配置与销售任务相适应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仓储资源、运输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积极的'推广和销售菩萨岩产品,合理使用市场支持费用,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配合菩萨岩进行新品上市推广,努力调整产品结构。

  3、维护市场秩序,市场形象,抵制违法行为

  严格遵守授权的销售区域,遵守菩萨岩公司的价格体系;合理规范使用广告促销物料,充分宣传展示公司产品和文化;抵制和配合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经销商向其无经销权的市场销售菩萨岩产品达到桶的即视为窜货行为,包括经销商直接窜货和经销商在本销售区域开发的下游市场的经销商窜货。销售区域由经销合同为准。如发现向某区域客户运送产品的车辆在途中向其它市场卸货,无论数量多少,直接视为窜货。

  4、树立服务消费者的理念

  市场营销的观念是通过服务来达到客户满意,客户满意才能创造利润。“服务”是公司产品的“附加价值”,优质服务是现在市场竞争的一个有力的、不可缺少的策略和手段。良好的服务,不仅使客户甚为感激,更能赢得人心和订单。

  5、完善配送体系,保障市场供应

  储备合适库存,执行额定库存管理;加强仓储管理,管控产品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完善配送工作,确保产品及时配送到终端客户。

  3.3经销商的选择

  3.3.1经销商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菩萨岩选择的经销商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在国家工商局正式注册(三证齐全),具有独立账号,具有经销饮用水的相应经营范围,能独立开展对外经营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及声誉,和工商、质监、卫生检疫等部门关系良好,无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3、具有操作授权市场相适应的资源配置,财务状况良好;

  4、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菩萨岩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理念;

  5、具有一定的饮用水或者相近行业销售经验,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和终端管控能力;

  6、承诺履行本手册规定的经销商的各项义务。

  3.3.2经销商的选择程序

  选择和更换经销商需要通过“招商”程序选定经销商。招商程序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招商程序如下:

  1、招商由销售部组织实施,招商前销售部应用便签的形式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批准后开始招商;

  2、在当地报纸或者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开招商信息,发布信息时间维持3天以上,也可以经过市场调研邀请基本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当地市场销售饮用水前三位的经销商必须邀请参加;

  3、由各销售部的客户经理负责接待电话报名,详细记录报名参加者的相关信息;

  4、由各销售部对报名的参加方进行初审,被选择的参加方应具备经销商的基本条件,条件适用上条的规定;

  5、由各销售部向通过初审的和邀请的参加方发放由销售部统一下发格式的《招商文件》;

  6、由销售部组建评审委员会,销售部经理和区域客户经理必须参加,直接负责业务代表必须参加,销售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可以派员参加,评审委员会评委人数最少为三人;

  7、公开洽谈和评估:参加方提交《招商文件》。评审委员会与每一参加方逐一洽谈和沟通,洽谈结束全体评委对参加方进行评估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每个评委对每个参加方进行打分,打分使用统一《招商评分表》。全部洽谈结束后评审委员会进行合议,根据评委意见讨论确定中选方,合议过程必须制作会议纪要,全体评委签字;

  8、参加方提交的《招商文件》、全体评委的《招商评分表》和会议纪要于结束后3天内原件交回销售部,销售部将审核并备案;

  9、选定经销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增加经销商程序;

  10、选定经销商后签订《经销合同》,保证金到位,正式成为经销商;

  11、每个通过初审的和邀请的参加方应该缴纳相应保证金,保证金用于保证招商过程中诚实信用,无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

  3.3.3经销商合作关系的解除

  当经销商有不履行经销商义务;违反合同情况较为严重;双方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经营业绩不理想等情况,菩萨岩将终止《经销商合同》,停止与经销商的合作,具体情况适用经销商合同的约定。

  3.4经销商履约保证金管理。

  3.4.1履约保证金。

经销商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经销商发展办法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指已与xxxx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合同》或建立正式合作关系的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且须拥有与所经销区域相符的资金、车辆、人员及仓储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关系,有稳定的销售网络。

  一、经销商发展规划:

  1.每个区域市场(范围由公司考察后确定)只设立一个独家区域经销商。

  2.经销商可以发展下级分销商,也可经本公司市场部批准向尚未有本公司产品经销商的区域发展分销商。

  3.经销商的正式授权工作归本公司市场部,本公司其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或个人无权签署正式合同。

  二、经销商发展程序

  1.由营销人员负责考察申报,市场部审核、上报总经理签批、备案。

  2.对于有意向成为我公司经销商的单位,可直接在我公司网站主页上填写《经销商申请表》,也可致电本公司市场部,并提交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单位的资信调查,并给予明确答复。

  三、合同时效

  《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合同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三十天内续签下年度《经销合同》,否则该合同自动失效。若续签同等条件下该经销商有优先权。

  四、经销商取消程序

  1.对经销商在合同期内不能完成承诺的业绩目标,或不能遵守我公司有关市场管理制度、不能执行协议等违规行为,我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2.由市场管理人员填写《经销商资格取消申请表》,向市场部申请取消该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3.市场部在审核通过后,向该经销商签发《终止合同通知书》,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通知书一式贰份,一份寄予经销商,一份市场部留底。

  4.自动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自动终止:

  a)经销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未在规定的时间里续签合同;

  b)连续两个月未进货;

  第二章经销商管理权限区划

  1.由市场部统一对全国的经销商合同、档案进行管理。

  2.各区域经理管理所辖区域的.经销商,并每月向市场部汇报管理情况。

  第三章企业支持政策

  1.为鼓励经销商对区域县级市场的长期培育,授予本区域独家经销权;

  2.视情况派驻业务人员协助拓展市场;

  3.广告投入:根据区域市场战略需要,投入不同的广告支持,具体投入方式和数额由市场部调研后确定;同时鼓励经销商独立运作区域广告,公司根据业绩增长按比例予以产品支持;

  4.终端促销:根据不同的区域市场和产品,给予相应数额的POP、DM、礼品、赠品、促销员、A类店面支持等;

  5.业绩奖励:根据经销商业绩,评选年度优秀经销商,并给予奖励。优秀经销商的业绩资格为年度销售额前三名。对于优秀经销商的奖励将在每年的经销商年会上予以兑现;并对优秀经销商在本公司网站上加以介绍。

  6.不定期举办经销商产品技术培训和市场营销技巧培训。

  7.在各地举办的促销活动或有关重大的公关活动将邀请当地的经销商合作参与。

  8.及时将公司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递给各经销商。

  9.经销商之间纠纷,本公司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章经销商应采取的配合措施

  1.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区域经销规定,如发生未经批准任意改变进货渠道或经销商之间相互供货、或经销商未经许可发展所辖区域之外的分销商并为其供货的情况,经查证将给予警告、经济处罚、取消经销资格(不予兑现任何奖励)等处罚,并以《违规处理意见书》形式告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经销商必须严格维护本公司价格体系,不得超出本公司建议价格范围。如有必要调整价格,须提前五日书面报我公司市场部,经批准确认后方可调整。

  3.经销商应积极拓展并维护本区域销售网络,并及时反馈市场开拓与销售业绩变化情况、已销售商品和库存成品情况、市场和消费者对我公司产品的意见和反映,提出市场开发与市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定期填写《市场信息反馈表》并回传。

  4.经销商应积极维护本公司品牌形象,积极参与本公司的促销和公关活动,并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5.经销商应积极接受本公司的各项业务指导及培训。

  6.经销商应与我公司员工、尤其是市场部工作人员建立起健康的工作关系,不得向其赠送礼品、财物、借用车辆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得为其办理私人事务,不得与其酗酒、出入娱乐场所;并且如实向我公司市场部市场调研人员反映其情经销商有义务配合我公司进行新产品推广工作,我公司将根据新品推广业绩对经销商予以奖励。

  7.经销商必须做好本公司产品的终端管理维护工作,标准如下:

  a)每个单品必须集中上架陈列,力求进入最佳陈列位置;

  b)定期做好终端理货工作,保持所陈列产品清洁美观完整;

  c)做到陈列生动化,正确展示产品,价格清晰准确,产品和促销品捆绑;

  d)确保货架饱满,保持合理库存量;

  e)必须按保质期做好先进先出工作;

  f)对厂家提供的促销品不得截留,必须发至终端;

  g)强化终端店面广告,增加可见度;

  第五章窜货处理

  1.市场发生窜货,第一时间抄产品的批次,填写窜货查证表,传真至市场部;

  2.市场部检查所抄批次的真实性,清晰与否,如果真实、清晰将窜货查证表传真到市场部处,如果不清晰或者批次不正确的要求市场重新提供需要查证的批次;

  3.市场部根据窜货查证表提供的产品的批次进行查证,如果经过查证批次不正确的,通知经销商重新提供需查证的批次;如果没有其它原因在3个工作日内将查证的结果传真到市场部处;

  4.市场部将窜货查证的结果传真到窜货方,通知被窜方,同时监督双方协商处理;

  5.市场部监督双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窜货结案表格传真到市场部备案,如果双方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争议,市场部及时通知市场所属的大区经理进行协助处理,直到收到窜货结案表;

  6.如果窜货发生在不同的省区,要求两个省区的大区经理进行沟通,保证窜货处理按时完毕,同时有必要时营销总监、市场部经理进行解决。

  第六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xx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

  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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