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级负责人的带班工作。
三、带班人员安排
1、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不少于x天。
2、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轮流带班。
四、带班职责
1、监督检查当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检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3、督促指导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纠正违规行为。
4、处理当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抢险救援,确保人员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5、与员工进行交流,了解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决员工的实际问题。
五、带班工作要求
1、带班负责人应提前了解当班的生产任务、工作环境和安全风险。
2、带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包括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等。
3、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4、带班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应安排其他具备带班资格的人员接替。
六、考核与奖惩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带班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将带班工作纳入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内容。
2、对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带班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未履行带班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追究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篇2
一、目的与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及其他涉及安全风险的作业现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储库区、建设项目工地、危险作业区域等。
三、带班职责
1. 现场监督与检查:企业负责人带班期间,需亲自深入生产一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运行状况、员工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情况等。
2. 隐患排查与整改: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进行跟踪管理。
3. 应急管理与处置:在带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有效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事态得到控制。
4. 安全教育与指导: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带班过程中,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指导,提升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5. 信息反馈与报告:带班结束后,需认真填写带班记录,详细记录带班期间的检查情况、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应急处理情况等,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四、带班安排与要求
1. 带班计划: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带班计划,明确带班时间、地点、人员及具体任务,确保每位企业负责人都能按计划参与带班工作。
2. 带班频次: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检查不得少于2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应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带班频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监督。
3. 带班纪律:带班期间,企业负责人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带班时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员工树立良好榜样。
4. 考核与奖惩:公司将定期对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带班职责或违反带班纪律的,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其适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篇3
一、目的
1.强化责任:明确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领导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现场管理: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企业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其职责。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生产现场,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工业生产等领域。
三、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1.企业负责人职责
带班检查:企业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生产现场进行带班检查,了解生产安全状况。
隐患排查:发现并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应急处置: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记录存档: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2.具体工作内容
项目质量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检查项目质量安全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情况。
重点工程带班:对模板工程、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企业负责人应亲自带班检查。
事故隐患处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
四、考核与奖惩
1.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情况。
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情况。
2.奖惩措施
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企业负责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
1.内部监督: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外部监督:相关政府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六、附则
1.制度解释: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制度修订:本制度如需修订,应经公司管理层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制度生效: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及分公司、总承包部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执行经理。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场所。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
(一)项目质量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
(二)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情况;
(四)施工现场进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及安装拆卸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企业负责人要带班检查,因故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分公司(非独立法人)负责人带班检查;
(五)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职责权限:
(一)组织、参加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情况检查;
(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带班情况考评;
(三)组织安全生产交接班会议、讲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点;
(四)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填写《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一),并分别在公司安全管理部和所检查的工程项目资料室存档备案。
第八条分公司负责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的责任人,对所属项目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并且每月应对所管辖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带班检查,检查应有书面记录,在分公司、总承包部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部资料室存档备案。
第九条对于公司组织的联检、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等,企业负责人应带队参加检查,作为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活动内容。
第三章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内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关键环节;
(三)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外埠施工队伍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工作职责权限:
(一)组织、参加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情况检查;
(二)组织安全生产会议、讲评阶段安全管理工作重点;
(三)对未按照标准、规范及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四)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带班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填写《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日志》(见附表二),以月度为单位整理后在项目部资料室存档备案。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每周应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召开一次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安全检查与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应形成记录文档。
第四章考核奖罚
第十五条企业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由公司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终考评。
第十六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考核由分公司进行,对于项目负责人没有履行带班生产职责,对其处罚1000元;没有按照要求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和召开一次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对其处罚500元。
第十七条未执行带班管理制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免除项目经理职务。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施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篇5
一、目的
通过企业负责人的直接参与和监督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工程项目,特别是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的场所。企业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生产和安全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1、企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参与或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协调,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具体带班工作内容
每日或每周安排企业负责人轮流带班,确保生产现场始终有高级管理人员在场监督。
带班期间,要全面掌握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带班要求
1、与工人同时上下班
企业负责人在带班期间应与工人同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2、认真记录检查情况
带班过程中要认真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同时,要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3、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并跟踪落实。
4、严格考核奖罚制度
对带班领导实行考核奖罚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领导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玩忽职守的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五、监督与检查
1、内部监督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外部检查
相关监管部门也会对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篇6
一、目的
1.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责任。
2.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3.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部门,特别是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的场所。
三、术语定义
1.企业负责人:包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
2.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3.带班检查:指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四、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1.企业负责人职责
带班检查:企业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应急处置:在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或事故时,企业负责人应迅速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事故损失。
2.项目负责人职责
带班生产: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每月带班生产时间符合规定要求。
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等。
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五、带班检查要求
1.检查记录:企业负责人在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2.重点检查:对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设备要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六、考核与奖惩
1.考核标准:根据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带班检查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
2.奖惩措施: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制度修订: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应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宣传培训: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能力。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明确企业负责人在班组管理中的职责,确保生产运营的安全与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管理人员及各班组员工。
三、职责
1、负责人职责
带班期间全面负责班组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监督工作进度。
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卫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组织班组会议,沟通工作信息和安排。
带领班组成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2、员工职责
积极协助班组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积极参与班组讨论,为工作改善提出合理建议。
四、带班安排
1、带班负责人由企业管理层指定,每次带班时间为一周一次或两周一次。
2、带班负责人需提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在带班前与班组成员进行沟通。
3、每次带班后,负责人与班组成员须进行总结,评估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五、考核与激励
企业将对带班负责人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班组安全记录。
3、团队凝聚力和员工满意度。
对表现优异的负责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安全事故的负责人,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企业管理层负责解释与修订。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级负责人。
三、带班负责人职责
1、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人员到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作业环境等。
2、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3、遇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立即组织停产撤人,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处理当班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对带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记录,包括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
四、带班安排
1、明确企业负责人的带班班次和时间,确保每班都有负责人带班。
2、制定详细的带班计划表,并提前公布,以便相关人员知晓。
五、工作要求
1、带班负责人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认真填写带班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交流,了解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员工反映的问题。
六、监督与考核
1、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将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内容,对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七、附则
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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